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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出台政策 食品安全员/总监相关管理要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,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总局令第60号)、《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总局令第103号)等政策文件制定。政策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、集中用餐等相关单位必须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,明确其岗位职责与履职要求;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需经专业培训,且每年需完成不少于40学时的学习,强化食品安全专业能力与责任意识。 二、需学习培训的人群 食品相关企业及岗位人员、校园集体用餐从业者、网络食品从业者、特殊食品从业者、食用农产品从业者、家庭及家政相关人员、食品相关专业师生、食品安全意向从业者。 三、培训方式 在指定的线上学习平台参加培训学习。 四、报名要求 年满18周岁、无刑事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个人和企业均可报名。 五、培训周期 培训周期最长60天,完成学习方可参加考试;每月2次考试安排,1次免费补考。 六、培训证书 培训合格证书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盖钢印章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食品专业委员会盖鲜章。证书在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官方网站中国质量网(https://www.chinatt315.org.cn)进行公示查询。 七、报名咨询 搜索北京七彩未来公众号或官网进行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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